1.交通事故.口供怎么写交通事故.口供怎么写?
根据你说的情况 , 你对交通规则与法律常识还是不怎么了解 。我给你简单解释一下吧:
1、口供:口供是司法机关 , 交警、公安、检察、法警等需要采集证据时 , 向当事人一种询问形式的文书 , 具有法律判断依据意义 。所以口供不是由你来写 , 你只能写发生事故的经过 。
2、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报警 , 交警会根据是否属于交警管辖范围进行出警 , 如果交警出警 , 就会做出裁决 , 若果交警指定你赔医疗费.务工费 , 你应该赔 。如果你有异议 , 可以通过正常程序提出申诉 。如果是对方提出要什么费用 , 视情况决定 , 可以不采纳 。
3、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报警 , 交警不出警 , 会告诉你这是不属于交警管辖权的路段 。如:工厂内的道路、机场内的道路、乡村内的道路等 。
4、根据你说的情况“有点小弯树木遮住视线没看到对方” , 说明你违章 , 交通规则明确规定:道路不好、弯道视线不良减速行驶 。你没有严格执行 , 没有减速行驶 , 当你发现情况已经来不及了 , 所以你要对你的违章承担责任 。
当你明白这些道理后 , 应该汲取教训 , 你就不会为这事太纠结 , 你也应该感到万幸都是轻伤 。
希望能给予你帮助
2.我朋友开车撞死人自首,,现笔录口供后拘留看守所,请问七天后按正没有以下情况的不要坐牢.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 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 , 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 , 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 ,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 ,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 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 ,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 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 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 , 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 ,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 , 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 , 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 犯交通肇事罪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 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 , 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 , 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 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 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