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要怎么写( 二 )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规定: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原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原发包方同意 。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当终止于原发包方在该流转土地上的一切承包关系 。(异议)
3、甲方交付的承包土地,必须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 。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给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 。
5、乙方无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服务(包括粮食直补)(异议)由甲方享受 。
综上所述:双方必须遵守此合同,如有违背合同规定,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
本合同一试三份 。双方各持一份,原发包方一份 。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签字
代 笔 人: 签字
证 明 人: 签字
原发包方: 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就按这个就差不多了,他建不建房和你就没有关系了 。异议的地方你可以根据事实参考 。
3.土地转让申请书怎么写宅基地申请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住房、辅助用房、院落以及村民日常生活、风俗习惯活动等所涉及的用地 。
辅助用房主要指杂物间、厕所、畜舍等 。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 。
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的标准 。
使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使用其它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 。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1、宅基地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个子女); ②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的; ③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需要搬迁的; ④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翻建、扩建的; ⑤迁入农业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民义务,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⑥因外出打工、上学、被劳动教养、服刑等特殊原因将原农业户口迁出,现户口迁回后继续从事农业劳动,承担村民义务,且无住房的农业人口; ⑦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户口已落户在本村组、无住房的 。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请宅基地 (1)申请住宅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 (2)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面积标准或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一户一子(女)有一处以上(含一处)宅基地的; (4)将原住宅出售、出租、赠与他人或擅自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5)已列入规划改造范围的; (6) 原有住宅拆迁时已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进行补偿安置的; (7 )户口虽已迁入,原籍住房未拆除或依法转让,不履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义务的(空挂户); (8)原住房长期空置,无人居住的 。3、宅基地的收回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2)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村镇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3)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多余的宅基地; (4)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两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况除外); (5)农村居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遗留的宅基地以及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形式宅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