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共同投资做灯饰条款怎么写( 五 )


2.合伙人可以退伙 , 应于两个月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 合伙人即退伙:
(1)合伙人死亡;
(2)合伙人解散;
(3)合伙人在合伙中权益全部被法院判令执行;
(4)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合伙人被除名 。
4.合伙人死亡 ,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 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权利和义务 , 继承之日取得合伙人资格 。
5.退伙人的财产结算 , 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为准 , 对尚未了结的合伙业务 , 了结时分配损益;对合伙债务 , 仍负连带责任 。
6.退伙而引起的损失 , 应由退伙人赔偿 。
7.退伙可用现金或其他协商方式支付 , 可以一次或分期退还 。
六.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解散:
(1)经营期满 , 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
(2)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
(3)合伙只剩一名合伙人;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5)其他各方认可的原因 。
2.合伙解散时应进行清算 。
(1)清偿后的剩余部分 , 按  ,   ,   ,  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2)清偿后的债务 , 按  ,   ,   ,   ,  比例 , 由合伙人个人财产清偿 。
七.经营期限
1.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 , 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
2.合伙变更字号、经营场所、范围、修改合伙协议 , 延长经营期限 , 入伙和退伙等均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并自批准之日起算 。
八.附则
1.本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制订 , 生效后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
2.经全部合伙协商一致 , 就未尽事宜和以上条款修订、补充合伙协议 。
3.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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