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科举制度简介 清朝科举是怎样照顾穷学生的

虽然明朝科举考试分片录取使地区录取人数达到平衡 , 但如果具体到每一地区内的具体府县 , 则又完全失衡 。
【清朝科举制度简介 清朝科举是怎样照顾穷学生的】在明朝总计89次会试、殿试中 , 共录取进士近25000人 , 在1400多个府(州、县)中 , 有1200多个出过进士 , 平均每一府(州、县)17人还多 , 但依《中国教育制度通史》上的统计 , 其中有906府(州、县)的中榜人数都在平均数以下 。以北京及北直隶地区来说 , 房山、庆云仅各出1名进士 , 而宛平出56人 , 任丘最多 , 达62人 。南京及南直隶地区 , 安庆、桃园(泗阳)分别为1人、2人 , 而苏(长洲)、锡(无锡)、沪(华亭)分别出189人、228人、253人 。
为此 , 清朝进行了一系列考试与录取制度的改革 , 针对明朝录取上出现的问题 , 把考生所在地区与家庭出身结合起来 , 统筹分配录取名额 , 分省区、分阶层录取 , 细划录取工作 。
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 , 朝廷决定按省的大小、人口多少来分配录取人数 , 即《钦定科场条例·乡会试中额·会试中额》所谓“按省酌定取中额数 。”录取名额根据参加考试人数情况 , 由皇帝临时确定 。
更受底层考生拥护的是 , 清朝还推行官民分开、商民分卷的录取办法 , “怜恤寒畯” , 以防止“官二代”、“富二代”挤占普通考生的名额 , 这不仅比宋朝的“别试”公平、透明多了 , 而且操作性亦强 。
据《钦定科场条例·设立官卷限制》 , 康熙皇帝曾作批示:“考试事甚为紧要 。迩来数次考试 , 取中者大臣官员子弟居多 , 贫寒之士以中者少 。嗣后科举 , 将现在大臣官员子弟另编字号 , 另入考试 , 以人数多寡各分定额数取中 。”
直隶各省乡试在京三品以上及大小京堂、翰詹科道、吏礼二部司官 , 在外督抚提镇及藩臬等官的子弟 , 都属于“官二代” 。官民分卷录取后 , 起初“官二代”被录人数还是偏多 , 于是康熙皇帝又下令 , 定出具体录取名额 , “官二代”的录取率在4%至5%之间 , 即“每二十卷取一卷”上下 。
可以说 , 在古代科举考试中 , 清朝的录取基本上让各个阶层学子都有入仕的机会 , 相对来说最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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