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证明怎么写

1. 非婚生子证明怎么写 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 。
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一、私生子怎么办出生证明 非婚生子女(私生子女)可以在出生医院办理出生证明 。
在医院出生,就应办理出生证明,与是否具有准生证无关 。另外:非婚生子女(私生子女)也一样拥有婚生子女的权利与义务(即上户口的权利) 。
二、非婚生子证明怎么写 证明 兹证明****,(男(女),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与****系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关系) 。证明人:****派出所 年 月 日 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不能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
其地位远远低于婚生子女,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得不到保障 。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对“婢生子”、“奸生子”等非婚生子女备加歧视 。
资产阶级国家的早期立法也有类似的规定 。日本的现行良法典仍然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应继份为婚生子女的1/2 。
在社会主义国家,对非婚生子女不加任何歧视 。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虽是不正当男女关系所生的子女,但责任应由其父母承担 。
子女是没有任何过错的,其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适用婚姻法的有关全部条款 。扩展资料: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1、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
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 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2、而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
4、比如北京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 。5、而根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 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