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进出口血液制品或出口原料血浆的怎么追究法律责任

擅自进出口血液制品或出口原料血浆的怎么追究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擅自进出口血液制品或者出口原料血浆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所进出口的血液制品;
或者所出口的原料血浆和违法所得,并处所进出口的血液制品或者所出口的原料血浆总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
【擅自进出口血液制品或出口原料血浆的怎么追究法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