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特有财产制度是什么

夫妻特有财产制度是什么

夫妻特有财产指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对婚前财产或者婚后所得某些财产,由夫或妻一方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和承担义务,以及就该特有财产的效力等形成的法律制度,分法定特有,和约定特有 。
法定特有财产,指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属于夫妻个人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 。
约定特有财产,指的是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确认的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夫妻特有财产制度是什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