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期怎么写

1. 工程质保期预案怎么写 从问题上来看,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1、你所言“工程”是何工程?单位工程还是分项工程还是某个分部工程?一般商品住宅还是写字楼?2、“质保期”是针对施工单位还是针对业主的?3、“预案”意思是要确定各部位质保期还是如何执行质量保修?
因为以上问题现在不能确定,现在只能按照普遍的问题加以说明:
质保期限的确定 。质保期,一般开发商会制订《房屋质量保证书》,其中将对质量保修范围及期限作具体约定 。
一、对于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保修约定不能低于国有如下两个规定:
1、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
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
2. 质保期外的维修保养合同怎么写 质保期后的维修和保养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为保证 ************ (项目名称)在质保期满后,仍然能够长期、稳定运行,并保证使用单位逐步全面接收和操作项目建设内容,以充分发挥各项智能化子系统的功能,达到投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 质保期后的维护和保养合同 (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如下: 一、服务范围 凡属“*****************”招标文件(包含:招标文件、招标清单、招标图纸)范围内,由我方负责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调试的各个智能化子系统,均在服务范围之内,具体如下:1)、防雷接地系统; 2)、ups不间断电源系统; 3)、综合管路系统; 4)、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5)、紧急广播与北京音乐系统; 6)、电子巡更系统; 7)、周界防越报警系统; 8)、小区可视对讲系统; 9)、主次出入口车辆管理系统; 10)、地下车库出入口车辆管理系统; 11)、车辆管理中心系统及管路系统; 12)、电梯管理控制系统; 二、服务期限 本维护和保养合同服务期限是从工程质保期(贰年)满之日起计算,提供为期 叁 年的维护保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