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不解救被拐卖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不解救被拐卖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 , 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不解救被拐卖】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 , 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