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适用的对象有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适用的对象有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适用的对象有什么】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