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书面怎么写

1. 我是被告人,向法院提出书面证据怎么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法释〔2001〕33号)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
一、当事人举证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从以上条文可以看出,被告有义务向法庭举证,来用以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 。
2. 书面证据就是书面文件吗 证据的法定分类和学理分类都没有书面证据一说,只有书证,或许可以把它理解作书面证据,但是不大严谨 。
书面文件如果以其所书的内容作为证据的话,那么其仅仅是书证的一种,但是如果不是以其所书的内容为证据,而是以其物理特征为证据,那么其就是物证,而不是书证 。举个例子,一份书面文件,如果需要通过鉴定笔迹来确定是由谁书写的话,那么它就是物证,如果是要以其内容,就是里面究竟写了什么,记载了什么思想来反映事实的话,那么就是物证 。
可见,所谓书面文件,还不一定是书证,它还有可能是物证 。
3. 向法院申请证据收集申请书怎么写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
4.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书面申请怎么写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
根据行政诉讼证据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 。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一)证据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拟调取证据的内容;
(三)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案件事实 。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调取证据的申请,经审查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应当及时决定调取;不符合调取证据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说明不准许调取的理由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