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离婚后财产纠纷判决书如何写 离婚财产纠纷判决书范文原告杨XXXX,女,汉族 。
委托代理人曹XXXX,湖北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XXXX,男,汉族 。
委托代理人章XXXX,湖北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杨XXXX诉被告黄XXXX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1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
原告杨XXXX,被告黄XXXX均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原告杨XXXX诉称,2014年5月10日,原被告协议离婚 。2015年7月10日,原被告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签订协议,约定“1、被告承担原告一年租房费用(500元/月),于2016年7月前给付;2、被告2016年5月6日前给付原告五万元人民币” 。
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协议款,被告总是推诿拒付 。请求:1、判令被告履行协议向原告支付8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被告黄XXXX辩称,2014年5月10日,被告与原告协议离婚,协议明确说明,孩子由被告抚养,原告不出任何费用,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8万元整 。但离婚后,原告多次找到被告无理取闹,并于2015年7月10日,有预谋的带着所谓的补偿协议来到被告的住处大吵大闹,当时原被告已经离婚了,8万元已经给了原告,原告不但不听,反而把被告的家都砸了,在这种原告威逼的情况之下,为了尽快把原告支走,万般无奈下才签了协议,但并非被告自愿,应视为无效协议 。
其一,双方协议无完整签字及日期 。二、协议是原告早已有预谋的,打印好的,连捌万元都是打印上的,是在威逼情况下签的 。
就此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该协议无效 。三、原告颠倒黑白,无视法律,恶意胁迫被告签订协议 。
2016年原告诉被告到文峰区法院调解中心,当时查明了事实,且没能支持原告所述的补充协议,而后转到了民庭审理 。根据法律规定,原被告所欠协议,并非被告的真实意思,存在着重大问题,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无理之诉 。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0年2月18日结婚,2014年5月10日达成离婚协议 。原告提交补偿协议书一份,被告为甲方,原告为乙方,内容为“甲乙双方于2011年5月10日协议离婚,现因乙方无住房且收入微薄,甲方同意对乙方进行经济帮助,从而一次性解决离婚的遗留问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自愿承担乙方租房费用500元/月,期限为一年,该费用在2016年7月前给付 。
2、甲方在2016年5月6日前给付乙方捌万元人民币,从而使乙方有能力购买房屋进行居住 。3、该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撤销,此后双方各自安排好自己的生活,互不干扰 。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甲方:黄XXXX,乙方杨XXXX 。2015年7月10日”;被告也提交补偿协议一份,被告为甲方,原告为乙方,内容为“甲乙双方于2011年5月10日协议离婚,现因乙方无住房且收入微薄,甲方同意对乙方进行经济帮助,从而一次性解决离婚的遗留问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自愿承担乙方租房费用500元/月,期限为一年,该费用在2015年7月前给付 。
2、甲方在2016年7月前给付乙方捌万元人民币,从而使乙方有能力购买房屋进行居住 。3、该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撤销,此后双方各自安排好自己的生活,互不干扰 。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甲方:黄XXXX,2015年7月10日”;被告提交的该份补偿协议无原告的签字 。上述事实,有离婚协议书、补偿协议书等及当事人当庭陈述在案佐证,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