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夫妻赠与撤销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关于夫妻赠与撤销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赠与是可以撤销的 , 但是该赠与需要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 任何一方未经同意;
不可以处分共同财产 , 不能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 , 否则需要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 同时共有人也可以要求撤销赠与 , 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 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 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关于夫妻赠与撤销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对共同财产 , 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