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证明怎么写

1. 复婚证明有哪些【复婚证明怎么写】 复婚程序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 , 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 , 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 , 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 。
在这种情况下 , 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但是 , 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 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 , 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 , 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
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 , 发给复婚登记证 , 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 。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 , 私下同居 , 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 , 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
《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 , 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 , 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 , 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 , 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 , 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 , 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
复婚时需要的证明有: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 , 还应持离婚证件 。。
2. 复婚要居委会开证明吗 不必须要居委会开证明 , 直接去民证局就可以了 。
一、复婚登记当事人复婚 , 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 , 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 , 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 , 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 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 , 同时收回离婚证 。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二、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条件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 重新确立的行为 。
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 , 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 , 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 , 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 。在这种情况下 , 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
对于这种情况 , 根据《婚姻法》规定 , 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2、离婚后未再婚;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除了上述三个条件 , 《婚姻法》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
三、复婚手续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 , 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 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 , 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 , 准予登记 。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 , 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 , 发给复婚登记证 , 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 , 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 , 发给复婚登记证 , 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