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变更名字的申请书怎么写( 三 )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户口登记条例》第18 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 。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
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 。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 。
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 。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
6. 改名字申请书怎么写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用名:xxx,性别:x,民族:xx;户籍住址:
出生日期:,身份证编号:
由于当初登记之时出现错误导致使用此现用名,后在家里一直使用xxx名,上学时以及在外打工期间也一直使用xxx名,因为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恼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
愿贵所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申请人深表感谢!
此致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7. 更改姓名申请书怎么写 改名申请书材料内容如下: 申请日期:**年*月*日 当事人原用姓名 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与当事人关系 本人当事人之父母联络电话 拟改用姓名 法令依据 姓名条例第*条第*项第*款*段更改原因 因有下列*条款,请准改名: 一、同时在一机关机构,团体或学校服务或肄业,姓名完全相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