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托管转入所需材料有哪些

济南公积金托管转入所需材料有哪些

托管户转入应提供的材料:
(1)根据单位终止的情形提供下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的文件;
(2)单位终结清算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缴或明确清偿责任主体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3)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托管封存表》一式三份;
【济南公积金托管转入所需材料有哪些】(4)《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一式四联;
(5)转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已终止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的,还应提供与终止单位的关系证明;
(7)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委托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8)单位事实上已不存在,无法正常办理转移手续的,职工可凭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撤销、解散、关闭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或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材料,破产的凭法院出具的破产裁定书等)证明材料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封存的,可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