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事实怎么写( 四 )


1、文头 。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
2、列明诉讼主体 。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 。有第三人的 , 还要列明第三人 。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 , 要按照“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日 , 职业 , 住址 ,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 。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
单位诉讼主体的 , 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 , 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3、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 , 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 。另外 , 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 。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
4、事实与理由 。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 , 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 。实践中为了简便 , 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 , 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
5、文尾 。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 。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 , 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 , 证人姓名和住所 。
(四)受诉法院名称 , 起诉的年、月、日 , 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

诉讼事实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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