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租赁期间 , 房屋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有关维修的费用 , 若有特殊约定则另行补充 。甲方负责修缮或更换 。)
7、本合同一式二份 , 一经签订即为生效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下发生的争议 , 由双方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的 , 可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5. 办理居住证的租房合同时间怎么填写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 ,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 , 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 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 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
所以 , 办理居住证的租房合同的时间约定可以参照以下格式填写:
租赁期共7个月 , 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
6. 居住证个人书面申请书怎么写 居住证申请书应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住址、现居住地住址、居住事由、服务处所、联系方式 , 申请原因 。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 , 申领居住证 , 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 , 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 , 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 , 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 , 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 , 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 ,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 , 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居住证合同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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