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借款收据怎么写

1. 借款收据怎么写 1.借款时宜写“借条” , 不宜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 , 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 , 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 , 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 , 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 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 。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 , 而不宜写“欠条” , 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
2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 , 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 , 而没有写进借条中 。事实上 , 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
3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 , 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 。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 , 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 , 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 。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
因此 , 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 , 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 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 , 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
4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实践上 , 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 , 也不泛亲戚关系 , 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 , 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 , 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 , 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 , 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
2. 还借款收据怎么写 还借款收据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借款金额 , 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
另外需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 , 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借款人提供其真实情况的义务】订立借款合同 , 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扩展资料:
收条适用场合:
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 , 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 , 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 。当事人在场 , 则不必再写收条 , 而只把原来的欠条或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
个人向单位或某一团体上缴一些有关费用或财物时 , 对方需开具收条 , 以示证明 。
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 , 均应开具收条 。当然 , 在正式的场合下 , 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 , 这属于另一类情况 。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收条
3. 借款收据怎么写 借款收据
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整 , 即¥元 。借款期限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 共个月 , 利率为每月 , 利息共计人民币整 , 即¥元 , 全部本息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偿还 。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 , 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整 , 即¥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