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完整的公文,我们通常把它分为文头、主文、文尾三部分 。这里,我们结合下图逐项予以说明: (一)文头部分 。
位于公文首页上端,一般约占A4型公文纸的1/3或2/5面积 。注意:发文字号的年份要用阿拉伯数字完整填写,不能把“1997”写成“97”,让人误解为“1097”或“2097”等;括号要用六角括号“〔〕”,而不是“()”或“[]”;机密以上的公文要印文件份数序号;一般上行文需要标注签发人姓名 。
这里,大家要注意请示的格式:一是上报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留出的空白供上级机关批示文件使用 。二是上报公文需要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
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
(二)主文部分 。从标题一直到印章,都属于主文部分,是公文最重要的部分 。
请大家注意的内容有: 1、标题 。除法律法规外,一般不加书名号,不加标点符号 。
同时,制作标题时,既要反映文章的主题,文题相符;又要规范格式,不能把词组、名称人为地分行 。2、主送机关 。
普发性下行文主送机关较多,一般使用泛称 。上行文的主送机关一般是一个 。
请示、批复、意见、函的主送机关只能是一个 。没有特指主送机关的公布性公文,如公告、通告等,不写主送机关 。
3、正文 。内容较多时,分层序码的规范顺序是:“一”、“(一)”、“1、”、“(1)”、“ ” 。
4、成文时间 。以领导人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机关领导人签发日期为准 。
同时要用汉字而不能用阿拉伯数字 。“零”写为“O” 。
5、印章 。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
(三)文尾部分 。这一部分内容虽然不多,却是我们容易忽视的地方 。
1、主题词 。是经过规范处理的用来标引公文主题内容的词,主要作用是便于电脑存储和文件检索 。
按规定,公文应当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的《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标注主题词,实际情况是县级以下机关的公文,对标注主题词未做硬性要求,但上行文要按上级机关要求标注 。具体标注中应注意掌握选词原则 。
一份文件主题词不能超过5个 。顺序是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 。
在标类属词时,先标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最后标反映文种的词 。各主题词之间空1格,不加标点 。
如《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就要先标类别词“水利”,再标类属 。
7. 公文写作有多少个文种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