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语 。如为(对、因、据)此、鉴于、总之、综上所述等 。
四是经办用语 。如:经、已经、业经、现经、兹经、办理、责成、试行、执行、贯彻执行、研究执行、切实执行等 。
五是称谓用语 。有第一人称:我、本;第二人称:你、贵;第三人称:该 。
等等 。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上“文件”二字或者加上带括号注明的文种名称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 。
联合行文,可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并用联署机关名称 。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序号组成如:渝府字〔2009〕23号 1、份号标注同一份公文正本份数的号.在秘密以上等级公文中标引 。
2、密级秘密,机密,绝密 3、紧急程度特急,急件标题 1. 规范式:三部分,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用于重要、庄重的公务 2. 灵活式 A 二部分:一是发文机关+文种(以上标题下可加时间)二是事由+文种三是“转发+始发机关及原通知标题” B 一部分:只有文种 ――常是不大重要的公务,带周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