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抬头怎么写

1. 公文写作 同时给两个单位发函 抬头怎么写 标题:关于XXXX(事项)的XX(文种)
A单位、B单位、C单位:(抬头顶格写)
(空两格)正文XXX
公文抬头的主送机关可以写两个或多个单位。
公文格式开头如图所示:
扩展资料: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
7.3.2 主送机关
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标注方法见7.4.2 。
7.4.2 抄送机关
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 。“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 。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2. 文件中,规定及办法的正文需写抬头吗 仅供参考:管理法(实施法),一般由标题、发文单位、成文日期、正文和印发传达范围等五部分组成,其它格式要素按规定标注(下同) 。
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和“法”组成;二是由公文主题和“法”组成 。
如果所制定的法是临时性的,或不太成熟,在执行一段后再作修改,有的还要随着事物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再修订,均应在“法”之前加“临时”、“暂行”、“试行”等词 。如果有上位法律法规或上级机关有明确的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法的,应在“法”前加“实施”二字 。
其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授权制定具体措施和法的,才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法”;法律未授权的,不能制定实施法 。发文单位与成文日期 。
发文单位,有的是发布单位,有三种情况:一是标题之中有发文单位名称的,标题之下不再标注发文单位;二是标题只有公文主题和“法”的,则应在标题之下居中加圆括号标注发文单位,既可与成文时间标注在同一行,也可在标题之下成文时间之上独立成行;三是应当加盖公章的公文,署名应在正文之后 。成文日期应写明年、月、日,用全称 。
其标注方式也有三种情况:一是标题有三个组成部分的,成文日期加圆括号居中标注在标题之下;二是标题只有两个组成部分的,成文日期加圆括号居中标注在发文单位名称之下或标注在发文单位名称之右,与发文单位标注在同一行的应一起括起来;三是应当加盖印章的公文,县级以下及基层党的机关制定的法的成文日期,标注在正文之后的发文机关名称之下,行政机关发布的法的成文日期直接标注在正文之后 。正文 。
【文件抬头怎么写】由于法的适用范围广,正文详细而又具体,因此,其写作方法比较灵活、自由,符合复杂多样的行政管理工作需要 。主要有三种结构形式 。
(1)序言(前言)、分项(条)式 。序言在第一条之前,说明制定法的主题及目的、依据、意义和作用等 。
序言之后,是全文的主体部分,也有两种结构形式:一是条连式,即从第一条开始,直至把内容写完;二是分项式,即分几个部分或项目,部分或项目之下分条、款,全文既可统一编写条的序数,也可分开在部分或项目之内分条 。有的在最后还有专门的结尾 。
法的内容撰写顺序是:先主后次;先直接方面,后间接方面 。(2)章断条连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