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背书怎么写

1. 个人本票转账背面该如何填写 1、背书人栏加盖持票人(收款人)的财务章(公章)和个人名章,被背书栏填写准备将票据交给的单位(被背书人) 。如果被背书栏是银行,那背书栏要填写“委托收款”字样 。
2、如果有二个以上的背书人,则背书要求连续 。指第一背书人为票据的收款人,第二背书人未第一背书人的被背书人,以此类推,一直到票据提交到银行委托收款 。这叫做背书连续 。
3、票据背书栏不够使用,可以加附粘单(和票据背面背书部分一样,就是单独的可以往票据背面粘贴,一张不够,可再粘一张 。银行都有这个 。
2. 银行本票如何填写 本票内容必有项目:
1、写明“本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承兑
3、收款人或其他指定人
4、出票人有效签字
5、出票日期及地点
6、付款期限
7、指定金额
8、付款地点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431366361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本票按照其金额是否固定可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
扩展资料
(1)我国《票据法》第73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并且在票据法未修订前,签发本票的出票人必须是经过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 。
尽管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票据法对此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本票业务的准入制,但是本票的出票人仍限定为银行 。可见,我国没有商业本票,一般的企业单位不能签发本票 。
(2)我国《票据法》第73条规定: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并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第78条又规定:本票的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第79条规定: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 。
第80条又规定: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前手的追索权 。因此,我国的本票均为见票即付的本票,不承认远期本票的效力,但与支票相比,法律对本票提示期间所作的限制比支票要小得多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本票
3. 如何银行本票的背书转让及其会计分录处理 一、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
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
被背书人受理银行本票时,还应审查下列事项:(1)背书是否连续,背书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签章;(2)背书人个人的身份证件 。二、背书转让银行本票的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或材料采购等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
4. 请问银行本票如何背书呢 按照规定,银行本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
银行本票的持有人转让本票,应在本票背面背书栏内背书,加盖本单位预留银行印鉴,注明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内填写受票单位名称,之后将银行本票直接交给被背书单位,同时向被背书单位交验有关证件,以便被背书单位查验 。被背书单位对收受的银行本票应认真进行审查,其审查内容与收款单位审查内容相同 。
【本票背书怎么写】按照规定,银行本票的背书必须连续,也就是说银行本票上的任意一个被背书人就是紧随其后的背书人,并连续不断 。如果本票的签发人在本票的正面注有不准转让字样,则该本票不得背书转让;背书人也可以在背书时注明不准转让,以禁止本票背书转让后再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