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欠条怎么写

1. 别人欠钱,欠条应怎么写 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网页链接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 。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 。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
范本
欠条
今借到***人民币***圆整,于*年*月*日前还清,
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的*%付给违约金 。
借款人:***
*年*月*日
2. 别人欠钱是写借条还是欠条 借条: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
《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欠条:欠款则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3月2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号)中指出:“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双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由此可见,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时,就已构成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 。
3. 别人欠我钱,怎么写欠条才有用 您好,我就是从事借贷业务的,担保、典当贷款做好多年了,也是学法律的希望我能帮到您:内容及格式如下:借款借据今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借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现金人民币大写XXXXXX元(小写¥:XXXXX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