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怎么写

1. 什么叫做“发文机关” 发文机关即公文的作者,发文机关应写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 。同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与同级常委、军队、人民团体和 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公司也可联合行文 。几个机关联合行文,应将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主送机关是发文机关要求对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对方机关 。除了直接面向社会发布的公文 之外,公文一般均应在正文之前标题左下方顶格书写主送机关的名称 。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 。对于上行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55mm,作“领导批示域”,供上级机关领导批示文件用 。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 。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
2. 发文机关标识怎么做 发文机关标志,就是文件首页上的那几个红色大字(俗称文件红头) 。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 。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号的大小,以美观大方为宜,但不得比上级机关的标志大) 。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联合行文且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时,“文件”二字排在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 。
发文机关标志在一行之内居中红色套印在文件首页上端 。有2个及以上发文机关标志的,每个机关名称排一行 。
发文机关标志上距版心35毫米(不区分上下行文),因为版心的上白边(天头)距A4纸边缘为37毫米,因此,发文机关标志距A4纸上边缘的距离应为72毫米 。
3.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发文字号正确写法是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 2012〕14号),2012年7月1日起,党的机关公文和行政机关公文统一 。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 。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
例如:
国发〔 2012〕14号
发文机关代字:国
年份:2012
发文顺序号:14号
4. 机关公文写作格式有哪些要求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公文,全称公务文书,是指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或处理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 。
什么是公文?自古以来定义甚多,众说纷纭,见仁见智 。取其共识,公文乃公务活动的产物和工具,是公府所作之文,是公事所用之文 。
换言之,公文是各级各类国家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活动中有着特定的效能和广泛的用途的文书,它能够超越时空的限制,为国家管理提供所需的信息 。公文处理是围绕公文形成并产生效力的整体过程,它涉及了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的各级各类人员 。
认识公文的特点、内涵是写好公文的先决条件 。广义公文的指称范围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种文件、电报、报表、会议文件、调查资料、记录、登记表册等 。
狭义公文的指称范围包括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 。特点 第一、公文的制作者是依法成立的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