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谁知道完整规范的处方书写格式 一,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二,处方书写规范: 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 。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三,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
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
2. 谁知道完整规范的处方书写格式 一,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二,处方书写规范:
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 。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
三,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
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 。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
3. 外用药与非处方药的区别 凡在体表或某些粘膜部位应用,具有杀虫止痒、消肿散结、化腐排脓、生肌收口、收敛止血的一些药物,称为外用药 。
非处方药是指为方便公众用药,在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或审定后,不需要医师或其它医疗专业人员开写处方即可购买的药品,一般公众凭自我判断,按照药品标签及使用说明就可自行使用 。非处方药在美国又称为柜台发售药品(over the counter drug),简称OTC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