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申请怎么写

1. 关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书面申请怎么写 说 明
**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开票人员在****年**月**日开具给******(写正确的公司名称)的一张增值税发票有误 。错误原因是误将购货方的名称开具成:******,正确名称为:******;错误纳税人识别号:******,正确纳税人识别号为:******;错误地址、电话为:******,正确地址、电话为:******;错误开户行及帐号:******,正确开户行及帐号:******.错误发票号码为******、金额******、税额****** 。
上述专用发票我单位没有交给购货方,所以购货方无法出具拒收证明 。(如果发票给对方了,然后对方把发票退回来的话,就不要写这句话了!!)
本单位所提供的说明和附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特此说明 。
******公司(贵公司名称)
****年**月**日
这个是你们的书面申请~~
如果你们把发票交给对方,然后票被退回来的话,就还要有对方的拒收说明(拒收说明包括:写明拒收原因、错误的事项、正确的事项、拒收票号、金额、税额、必须加注:“上述专用发票我单位没有认证,特此拒收”、必须加注:“本单位所提供的说明和附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字样 。拒收说明必须加盖购买方单位公章 。)
此外,还要向税务提供贵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一般纳税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及购买方有关证明的复印件(如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并加盖购买方单位公章 。
祝 顺利!!
2.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
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
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
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
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
3.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怎么填写 不需要写申请,根据最新的管理办法,需要通过如下方式办理:
(一)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1.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
2.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
3.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
(二)同步信息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
(三)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