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意见书怎么写( 二 )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 。
2.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
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接受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 。如:“**有限责任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董事长”等 。
3.说明解答内容的缘起和依据
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么内容 , 即就提出的什么问题予以答复 , 这是法律意见书的开头部分 。
(二)正文
这部分是法律意见书的主体部分 。正文通过法律、法规来详细解答询问人所提出的问题 。一般而言 , 这一部分需要进行严密的论证 , 科学的分析 , 从而给询问人一个圆满的答案 。正文的内容既可单列一项 , 就问做答 , 也可以分为若干个问题 , 用分题标号形式一一作答 , 具体如何写 , 要根据询问人所提问题的多少来决定 。
(三)结尾
正文写完之后 , 一般应另起一段 , 用几句话对所述问题进行总结 , 加以概括 , 起到归纳全文的作用 。最后在文末右下角写出律师的工作单位、职务及姓名 , 并注明制作日期 。

书面意见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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