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离婚时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怎么分配

离婚时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分配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夫妻中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 , 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 可以依法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或者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 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 , 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 , 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离婚时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怎么分配】(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 ,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 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 ,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 , 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 , 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 , 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 , 视为其同意转让 , 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