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会车灯光用不用远近交替

夜间会车灯光用不用远近交替

夜间会车灯光需要远近交替:
1、夜间交会车辆,应在车距150米处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同时应降低车速(一般用中速挡),选择宽阔平直的地点交会,等两车交会将处于相错时,即可开启远光灯;
2、在较窄的路面会车时,当两车相距50米左右,近光灯仍使人感到炫目,则应关闭近光灯改用小灯,以保证安全 。在改用近光灯或关闭近光灯后,如果路面情况不清,需观察远处情况,可持续开启近光或远光灯进行观察,但开的时间不宜过长(方法为:一闪即可)以免使对面汽车驾驶员炫目;
【夜间会车灯光用不用远近交替】3、但在窄路、窄桥上与非机动车交会时,不能使用断续灯光,以防骑车人炫目,交会时发生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