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 , 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 , 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 , 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 , 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 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 , 承担同等责任 。
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
1. 自愿退伙 。合作的经营期限内 ,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 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 , 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 可以退伙 , 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 , 应当赔偿损失 。
2. 当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 。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 , 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 除名生效 , 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 , 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 , 向人民法院起诉 。
合作人退伙后 , 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 , 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 , 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 , 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 , 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 , 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 , 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 , 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作债务;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 , 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 , 无论出资多少 , 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 , 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 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 , 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