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开头怎么写( 八 )


6. 急 2.主体部分主体部分又称行文部分 , 这一部分是指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各要素的统称 。
主体部分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时间、公文生效标识、附注等要素组成 。(1)标题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部分构成 。
它位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下空2行 , 用2号小标宋体字 , 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 , 要做到词意完整 , 排列对称 , 间距恰当 。公文标题除法规、规章名称等可加书名号外 , 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
在撰写公文标题时 , 发文机关名称要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 如果文件首页有发文机关标识 , 其标题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 。事由是标题的主题部分 , 应准确、简炼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 。
文种是公文的种类名称 , 用以概括揭示公文的性质与制发的目的 。公文的标题通常有四种形式:一是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个要素全部具备的公文标题 。
二是事由和文种两个要素构成的公文标题 。三是发文机关名称和公文文种两个要素构成的公文标题 。
四是只标明文种的公文标题 。(2)主送机关主送机关是负有公文主要处理责任的受文机关 。
主送机关名称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 如需要同时报送另一上级机关 , 可用抄送形式 。
下行文可以有若干机关 。有些公文 , 如周知性公文可以省略此项 。
主送机关的书写位置是:标题下空1行 , 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字标识 , 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 , 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 , 抄送之上 , 标识方法同抄送 。
(3)正文正文是公文的核心部分 , 用来表达公文的具体内容 , 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 。正文的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
开头部分用简洁的语言写明发文的依据、目的或原因等 。主体部分是正文的核心 , 主要写明公文的内容或事项 , 做到重点突出 , 意见具体、明确 , 叙述有条理 。
结尾部分根据文种和行文关系的不同有不同的写法 。这一部分后面将结合具体文例加以介绍 。
公文正文的书写位置是: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 , 每自然段左空2字 , 回行顶格 。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
(4)附件附件是公文的附属材料 。有的附件是一些文字材料 , 有的附件是实物如照片、图表等 , 应当注明所附材料的名称 , 件数 。
附件是为了避免正文过长的内容隔裂而附 , 对正文起说明、注释、补充、证明和参考作用 。有的公文 , 附件是文件的主体内容 , 正文仅起批准、发布和按语的作用 。
许多法规性文件就是这样 。公文如有附件 , 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 , 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 。
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应与公文一起装订 , 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 , 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
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 , 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5)成文日期公文成文日期一般以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法规、规章类公文以依法批准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 , 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