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限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1)无试用期 。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第三条 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处 市 镇街(区) 社区(村)厂区(公司、门店)的 部门 岗位工作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 ,甲乙双方并按以下第( )项明确:(1)乙方工作的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 。
(2)乙方工作的岗位,属于国家规定的需安全、卫生和职业特殊保护的工作岗位,该岗位有可能对乙方身体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 方面造成损害 。甲方将按特殊岗位和工种保护的有关规定,提供安全、卫生和职业病的防护知识培训和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 。如甲方需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方式确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 (1)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部门批准,乙方所在岗位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不存在意义上的加班 。第七条 在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情况下,因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经与本单位工会或者乙方协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总时数符合国家规定 。
第八条 甲方依据本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相关规定,每年适当安排乙方休节日假、年假、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执行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核发乙方工资: (1)不定时工资或固定工资或底薪+提成: 元/月 第十条 甲方根据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工资分配制度、集体工资协商结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 日如期支付 (当月/上月)货币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
五、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规定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工伤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会工伤保险规定给予工伤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女职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 。第十五条 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护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及其他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须自觉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生产和工作 。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暑降温等津贴,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第十七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
七、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