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方依照本合同之约定管理乙方代理区域的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区域内营销推广工作 。3、甲方保证乙方货款到账12小时内发出货品(特殊订货除外),并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
4、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和文件资料等 。5、甲方保证产品质量,对产品实行三个月内包换,一年保修,终身维护的质保承诺 。
6、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销售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7、甲方授于乙方“代理授权书”并享受调价时的库存差价补偿与其它优惠措施 。
(二)乙方责任、权利: 1、乙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完善经营甲方产品的各项手续 。2、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代理事项,做好销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代理协议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
3、乙方必须贯彻,融汇甲方营销理念,接受甲方的业务培训,服从甲方的营销指导及考核 。4、乙方必须具备一批高素质的销售人员,在所属区域内,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与甲方同时进行网络化经营,并经常性,有针对性开展一系列的促销宣传活动 。
5、协议生效后,乙方可以以甲方总代理或办事处的名义对外宣传 。6、乙方负责在代理区域内本产品的广告宣传及费用,设计光盘由甲方提供,依法办理产品有关宣传手续,做到合法经营 。
三、总代理商从事的业务范围: 1、区域内二级代理商的建立 。2、区域内零售市场的建设,以及产品的批发,终端销售 。
3、密切与工程商合作,或与房地产商及需求单位直接合作 。4、经常进行宣传促销活动 。
四、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资质证、销售许可证) 。
3、乙方必须完成甲方对其区域规定的首批进货额,季度进货额 。4、签约后,乙方在半年内必须完成(50%以上)区域内的市场营销网络建设,5、乙方与区域内代理商,二级经销商等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由甲方、乙方、经销方三方共同签订,或乙方签订后报甲方备案 。
6、乙方在区域销售运作中,应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经销价格体系进行网络销售,乙方供给二级代理商的供货价格按限定供货价的规定执行,乙方区域内零售价格最高不得超出甲方提供的2005年全国统一零售价,最低可以下浮10%,如需超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授权方可执行,否则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同时赔偿甲方为此造成的各种损失 。但对于房地产工程的批量供货可由总代理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业务培训及营销指导内容: (1)安业系列产品各项功能的操作及安装使用 。(2)甲方营销政策及营销思路的贯彻 。
(3)市场网络建设、规划及销售人员队伍建设 。(4)通过多渠道开拓终端销售业务 。
8、不得同时经营其它同档次品牌的同类产品,不然代理权自动取消 。五、代理数量及价格: 1、乙方首先支付 2 万元RMB货物订金,并可在订货金额内进行货物订购(三个月内),乙方每季度必须完成 6 万元RMB的进货额,全年必须完成 25 万元RMB进货额 。
(具体产品价格及品种见附件) 3、乙方承诺本协议签字之日起 7 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批货物订金 2 万元RMB,(甲方按4个月完成供货,每月为5000元RMB)如不按时付货款,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4、甲方年终考核乙方年进货总额及市场网络建设情况,如按时完成年进货量及市场网络建设,甲方按乙方年进货总金额的 5 %给予返利,如超额完成年进货量,超额部分按 7 %给予返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