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注意观察人员进出情况,发现疑点应当及时询问,阻止小商小贩进入小区乱设摊 。3、对进出园区的各类车辆进行有效疏导,保持出入口的整洁和畅通 。
(二)巡逻 1、按规定时间、路线巡逻,多看、多听、多问,发现疑点追查到底并及时报告和记录 。发现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报警和报告园区负责人,并协助做好处理工作 。
2、对园区设置的消火栓箱、雨水井盖、安全警示标志等涉及公共安全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缺失、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等应及时报告并记录 。3、发现厂内,在检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临时公约行为的,要予以劝阻、制止;对劝阻、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
(三)监控 1、坚守岗位,不间断注视监视屏及控制柜的运行状况,记录准确和完整 。发现周界报警、探头等监控设备故障,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消除故障,保持正常使用 。
2、按规定保存监控录相、设备运行、排除异常情况等记录 。3、发现异常情况或匪警、火警等警情立即报警,同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和相关处警单位,并监控处理过程 。
(四)车管 1、正确引厂内车辆行驶和停放,对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车主进行劝导并协助整改 。2、保持入厂车辆有序停放,保证道路畅通 。
考核标准 1 提前10分钟到岗并换好服装,由当班班长召开班前会 。对上班情况进行了解,有无异常,写好班前记录 。
迟到者罚款50元 2 交班前上一班人员要认真详细检查现场、货位及本岗位的情况向下班人员讲清,并写好交接班记录 。违者罚款50元 3 上夜班人员要将本岗位所有用具放到指定位置,室内卫生认真清扫干净后,经下夜班检查同意后本班方可离岗 。
未清扫者罚款50元 4 须在岗位上交接班,接班者不到岗位或交接班不清楚时,不得交接班 。违规者罚款50元 5 交班后对本岗位所管辖的部位认真检查,检查后要认真记录 。
发现未记录者罚款50元 6 对待来企业办事人员态度要和蔼,讲究礼貌,文明执勤 。接到投诉罚款20元 。
7 工作期间,当班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整洁、不得着便装 。违者罚款20元 。
8 公司工作人员出入公司,必须出示证件,站岗人员应仔细检查证件 。漏检或擅自放入一人次罚款50元 9 外来人员持临时出入证出入公司,出公司时临时出入证经接待部门签字交保安人员后方可出公司,与本公司无关人员禁止入公司 。
未办手续有一人进入公司,对保安人员罚款50元 。vv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保安员: (1)本职业保安员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个月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
(2)取得依法成立的专业保安培训机构中级职业毕业(专业)证书 。(3)军队退役人员、单位保卫员及其它相关安全专业人员、政法院校中专以上毕业者,愿意从事本职业的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员: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依法设立的保安专业大专毕业证书 。
(3)取得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书 。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保安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大专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