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通知怎么写

1.企业三证合一改税号的通知怎么写一:三证合一后,取消税务登记证和纳税人识别号,统一使用统一代码 。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 )第二条规定:“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15年10月1日要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 。
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
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 。
2.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要三证合一怎么写情况说明没有税务登记证能办理三证合一 。
一、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15年10月1日要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就相关事项进行明确 。
《通知》明确,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 。
工商登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后,申请材料和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各部门数据互换、档案互认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登记机关沟通协调,确保登记信息采集准确、完整 。
按照《通知》规定,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 。企业可向国、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地税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 。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申报表怎么填写表格的填写按照字面意思和企业信息填写即可 。
名称:企业的名称 。
注册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住所:公司所在地 。
【三证合一通知怎么写】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
职务:法定代表人职务 。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数额 。
公司类型:公司的类型 。
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 。
营业期限:公司营业期限 。
股东:股东信息 。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将现行申请人分别向原工商、质监和国税、地税4个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分别申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申请人在同一窗口通过一次申报,一次性领取载有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
在审批过程中,原工商、质监和国税、地税部门通过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完成部门间的信息传输,实现 “一窗收件、联合审批、信息共享、颁发一证”的审批模式 。
扩展资料:
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全国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证合一的政策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431343666,已经正在使用中的证照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可以正常使用,过了时间就将无法使用了,所以,企业必须在此时间之前进行三证合一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