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转学证明怎么写( 三 )


经学校同意,开具接受证,即可转入该校就读 。本市学生转往外省市,应由学生家长向原校递交书面申请,并向原校出示学生户口迁移证明和转入地接受学校开具的接受证明 。
原校同意,即可为学生开具转学证明 。学生在市内转学,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转学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凭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转入学校签发《接收证》,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二)学生或其监护人将《接收证》送交转出学校存档,由转出学校签发《转学证》和学籍档案,到转出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三)学生持《转学证》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将有关档案资料交转入学校 。
4.求转学证明格式外省、市学生迁入本市,应由学生家长持原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和学生本人本市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簿),到负责接收学生户口、住址对口服务学校联系申请(若不了解户口、住址对口服务学校是哪所,可到学生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询问) 。
经学校同意,开具接受证,即可转入该校就读 。本市学生转往外省市,应由学生家长向原校递交书面申请,并向原校出示学生户口迁移证明和转入地接受学校开具的接受证明 。
原校同意,即可为学生开具转学证明 。学生在市内转学,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转学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凭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转入学校签发《接收证》,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二)学生或其监护人将《接收证》送交转出学校存档,由转出学校签发《转学证》和学籍档案,到转出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三)学生持《转学证》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将有关档案资料交转入学校 。
5.学生转学要务工证明,要在哪儿开证明,怎么写请按照以下过程进行转学手续的办理:
一、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
二、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
三、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
四、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
五、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
六、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
6.小学生转学证明(一)学生转出程序:
1、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出具转学证明 。
2、初中学生转出,家长持转学证明及该生户口,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出手续,将转学回执送交该生转出学校,并提取档案 。城区中学之间不准学生转学,只办理去外地就读的转出手续 。
3、城区小学生在本市内转学,必须持该生户口、父母房产证和转学证明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出手续;乡镇间小学生转学直接到中心校办理手续 。
(二)学生转入程序
1、由家长持转学证明、户口和父母房产证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转入手续 。转入乡镇的小学生直接到乡镇中心校办理手续 。
2、由外地转入本市的初中学生,持当地教育局签发的转学证明,到基础教育一股办理手续,并提交该生学籍档案 。
3、转入城区的初中、小学学生,按照父母房产证所在的学区安排学生入学,无房产证的按户口所在街道分配到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就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