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
第七条、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 。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
第八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受损失,均有甲方负责承担赔偿 。2、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 。
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 。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 。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
公证处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预留维修费10%外,全部付清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
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二○ 年 月 日 。
6.房屋修建施工合同范本房屋修建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建设临时板房一批,经过同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
1、工程概况
临建地点位于**以南,**以东,数量暂定为200间,实际结算数以甲方要求及实际建设间数为据 。
2、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临建房屋的
-
地基处理、地面硬化,乙方负责地面上建筑物的建设施工,门窗安装 。
3、房屋构造
单间房屋尺寸一般为3米*5米结构,具体尺寸和房屋布局以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 。
地基上两层砖结构;木头门窗,门窗玻璃厚度不低于1cm;杨木檩条,檩条上加苇箔,并覆盖油毡;墙壁应采用厚度不低于5cm,价格不低于4元/张(以目前市场价为据)的石棉瓦 。
4、工期
乙方在接到甲方处理完地基的施工场地后15日内完成所有房屋的建设 。
5、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单层石棉瓦房530元/间,双层石棉瓦房660元/间 。甲方在接受乙方按期交付的房屋后,同乙方结算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在工程完工1年后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