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怎么写( 二 )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4、调解的开始期限如何确定? 造成财产损失的 , 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 , 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 , 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 , 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
5、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怎么办?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 , 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 , 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6、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最多应为几人?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7、调解应由几名警察主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
8、调解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 , 调解事故的时间应当提前公布 。9、调解是否允许旁听? 调解时允许旁听 , 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
10、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 当事人是否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1、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程序?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 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 , 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 , 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 , 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 。
造成人身损害的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 , 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 , 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6)确定赔偿方式 。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 , 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12、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 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 ,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13、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 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 ,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4.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怎么写1、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 , 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 。
达成协议的 , 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 , 由当事人签名 , 当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 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 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 , 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 , 当场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