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来源: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厦门-机动车注销登记
7.摩托车报废程序1、准备《机动车登记证书》、《养路费缴费讫证》、《行车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如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也需要一张) 。
2、领取〈车辆注销/停驶/变更登记表〉和〈工作流程表〉,审核养路费,审核通过后会在表格上盖个章 。
3、通过审核后会给你一张车辆报废单,你按照报废单上面的地点和时间去报废车辆,建议你拿到此单后立即就去,报废好车子后下午再来就能完成全部手续了 。
4、带着所有的证书到报废厂,车子上只要有发动机和车架有就行了,其它东西你拆光了也不要紧 。报废厂会将牌照拆下交给你,并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
5、拿着〈回收证明〉和牌照再到车管所一楼,先去综合服务大厅交旧牌照,然后再到一楼的导办台领号,轮到你后去柜台,将〈报废证明〉、〈牌照回收单〉、〈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统统上缴,最后你可以得到一张车管所的车辆报废单 。
扩展资料:
摩托车报废条件
1、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
2、使用年限达到8 —10年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到7 —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 。具体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以上使用年限内,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3、车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4、摩托车燃油消耗量超过国家《公告》确定的相应排量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二十的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
【摩托车申请报废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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