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通知怎么写( 三 )


5.员工在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需要赔偿 。
首先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7条规定 , “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 , 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 , 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 , 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同时新《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规章的制订程序 , 如果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订依据了法定程序 , 与工会协商 , 那么该用人单位制度为有效 。
其次 , 单位要将规章制度的内容通知到劳动者 。在诉讼中单位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通知义务 , 全体员工都已知道单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
在这种情况下 , 若员工因为自己的过失给单位造成损失 , 员工应该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单位的损失进行赔偿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 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 , 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 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员工工资 , 但以下情况除外: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 , 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 。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 , 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 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 延平-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6.员工上班犯错造成公司损失的检讨书怎么写尊敬的领导 今天 , 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您写下这份检讨书 , 以向您表示我对顶撞领导的不良行为 , 深刻认识改正错误的决心. 我非常羞愧 , 做为公司一员工.应该尊重领导 , 有什么事应该以尊重领导的态度和领导沟通.而我的态度让我现在感觉真是惭愧.平时对这件事的认识不深 , 导致这件事的发生 , 在写这份检讨的同时 , 我真正意识到了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和我的错误 , 违犯了公司(厂)规定 , 再次 , 我这种行为还在公司同事之间造成了极其坏的影响 , 破坏了公司的形象 。
属下本应该听从领导安排 , 服从组织 , 而我这种表现 , 给同事们带了一个坏头 , 不利于公司的厂风建设领导是多么重视厂风和纪律.而我却给领导找烦恼 , 添麻烦 , 所以我今后要遵守公司规定 , 听从领导安排 , 充分领会理解领导对我的要求 , 并保证不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望领导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领导对我这种败坏厂风的行为心情 , 使我心理感到非常的愧疚 , 我太感谢领导对我这次深刻的教育 。望领导能念在我是初犯 , 我保证以后不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 , 我真诚地接受批评 , 并愿意接受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