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授权信怎么写

1.应经回国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怎么开留学归国证明办理流程:
1.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 , 不可提前来办) , 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 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虽已结束学业 , 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 , 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
2.已回国留学人员 (回国期限不超过半年者) 可委托他人办理 , 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委托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照片页);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授权信怎么写】②委托人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委托人国内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信或街道证明信原件;
④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 写明委托的事由、在新学习和结业时间及相关简况 , 并写明被委托人的护照号码;
⑤被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原件 。
留学归国证明颁发条件: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 ,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 , 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 , 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 , 不可提前来办) , 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 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虽已结束学业 , 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 , 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下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解释 。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 , 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 , 用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 , 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 。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 , 需要时提交复印件 。第二联 , 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 。第三联 , 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用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1)、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 。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 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