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单位怎么写

1.学位授予单位是指毕业证是那个授予单位发吗学位授予单位是指毕业证是此授予单位发 。
学位授予单位(Degree Conferring Institutions):指经批准可以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或科学研究机构 。根据获得授予权的学位等级,分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
学位 (Degrees, Academic Degrees): 授予个人的一种学术称号或学术性荣誉称号,表示其受教育的程度或在某一学科领域里已经达到的水平,或是表彰其在某一领域中所做出的杰出贡献 。由具备授予资格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或国家授权的其它学术机构、审定机构授予 。学位称号终身享有 。起源于欧洲中世纪 。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学位,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专业知识学习资历,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现代国家的学位一般分为学士、硕士、博士这3个等级 。
2.学位授予申请书怎么写啊 急学士学位申请书
尊敬的院领导:
我是会计学院A0411班的XX,学号为:104180200XX所学专业为会计学,并将于2008年毕业 。本人在校期间已做到如下几点:
1、在校期间功课良好,无挂科现象 。
2、所有考试无舞弊表现 。
3、已于2007年6月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4、于2007年9月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VB考试 。
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迟到旷课等不良记录;思想积极向进,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故特向学校申请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
恳请领导审核批准!
申请人 :手写签名
授予学位申请
(一)授位权
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件》以及《四川地区普通高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学士学位》 。
担任我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主考院校都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授权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 。据此,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指定各主考院校自考办直接受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士学位申请报告,并负责向校学位工作管理部门择优推荐申请者 。
(二)申请学位的基础要求及时限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请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通过自学考试成绩优良,经审核准予毕业者,均可申请学位 。
2、考籍档案中有考试违纪,作弊记录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
3、凡申请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应参加由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 。考试语种暂定为英语、日语、俄语 。考试要求达到大学公共外语三级水平(不要求听力) 。
申请授予学位的时限:
1、自考本科生(取得一科以上合格成绩者),均可报名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水平统考,考生可连续报考四次,四次均不及格,则不能再报考,本科毕业后也不能申请学位;
2、自考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后一年内应申请学位(此时外语水平统考必须及格),超过一年也不能申请学位;
3、自考本科取得的外语水平统考合格成绩四年内有效;
4、自考本科生应在每年四月二十五日前向主考学校自考办报名参加外语水平统考 。统考时间为六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上午 。
(三)授予学位的基本程序
1、自愿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并参加学位办组织的外语统考合格后 。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索学士学位申请表,然后直接向主考学校自考办函寄本人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含:本人如实填写的学位申请表(其中毕业生鉴定一栏由单位填写)、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标准照片两张 。同时,还必须准确填写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