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广电总局: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

广电总局: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
近日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十四五”中国电视剧发展规划》 , 对我国电视剧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
“十四五”时期中国电视剧的发展目标为:“十四五”期间 , 每年推出10余部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主题电视剧精品;打造10—15家具有较强创作生产能力的电视剧企业 。
成本|广电总局: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成本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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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 , 《规划》提出要促进电视剧市场公平竞争 , 反对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和市场垄断行为 , 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 鼓励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 , 引导资本服务电视剧高质量发展 。 此外 , 还要强化电视剧领域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
《规划》明确 , 将严肃处理有偷逃税、“阴阳合同”、“天价片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演员和相关机构 , 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 , 同时要求规范电视剧行业经纪人、经纪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 。
《规划》提出坚决反对“天价片酬” , 严格执行每部电视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40% , 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演员总片酬70%的制作成本配置比例规定 。 对违法违规从业人员 , 实施行业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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