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艺术哲学与审美的九个命题( 五 )


显然 , 这是艺术领域的极端问题 , 但也是艺术创作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 释言之 , 非艺术家异化为艺术家 , 所谓艺术创作必然导致非艺术化 。
说艺术创作 , 先谈艺术存在——艺术作为作品的存在 。
艺术作品之存在 , 首先呈现为作品的物性存在 , 就是作品具有物质性 , 比如文学作品呈现为一部书籍 , 雕塑作品呈现为一尊雕像 , 绘画作品呈现为一幅画面 。 这种物性存在是作品构建于某种质料 , 也是作品呈现的载体 。 其次表现为作品的形式存在 , 就是作品的形象状貌 , 是作品感性美、视觉美的直接呈现 , 也是作品审美判断的基本所系 。 再者表现为作品的实事性存在 , 就是作品的所表达的一种事实 , 体现作品再现现实的那一层面 , 表达作品所具有的事实可靠性与现实可信性 。 后者表现为作品的主题观念性存在 , 就是作品所表达的理性或理念存在 , 是作品的思想所系 , 也是作品的灵魂所归 。
显而易见 , 作品的物性存在、形式存在、实事性存在与主题观念性存在 , 是建构作品的根本要件 , 既不可偏废 , 又缺一不可 。 问题是 , 具备了这些诸之方面 , 或者说将其诸方面要素聚合一起 , 就完成作品创作了吗?当然不是 , 也不可能是 。 其要害何处 , 奥妙又何在呢?
回答此问 , 先说(构建作品的)质料与形式关系 。
艺术建构于质料、创作于形式 , 是艺术存在基础 , 也是作品建构前提 。 那么 , 质料与形式有着怎样的关系呢?亚里士多德认为 , 任何事物都是质料与形式的统一体 , 所不同的是两者之间的比重有别……并且 , 质料不是现实的 , 只是一种潜能的存在 , 形式才是真正的最终的本体 。 决定事物现实的个体的存在的 , 只能是事物的形式 。 这就是说 , 事物之质料与形式是一体的 , 不可割裂的;事物之所以不同 , 是质料与形式的比例关系所致;事物之形式决定事物个体的现实存在 。 就具体艺术创作而言 , 若将文字(语言)变成文学作品 , 须将文字转换为文学形式 , 而文字的文学形式 , 不在文字(语言)之外 , 相反就在文字(语言)之内 。 其他 , 艺术形式或门类 , 如影视、音乐、绘画等均是如此 , 概莫能外 。
检视文艺现象 , 很多所谓创作之所以与美分道扬镳 , 以至南辕北辙 , 原因诸多 , 但症结正在于于质料之外找形式 , 将一种形式强加于质料 , 或将某种形式移置于质料 , 造成创作活动成为工厂“浇铸” , 或成为工匠“拷贝” , 更有甚者 , 胡涂乱抹、胡作乱为 , 而形式“浇铸”必然导致工艺制作、千篇一律 , 形式“拷贝”又势必造成抄袭复制、艺术死亡 。 如果说 , “浇铸”与“拷贝”与艺术创作几近没有关系的话 , 那么“胡作乱为”就是对艺术的胡作非为 , 对审美的亵渎、反动 。
就形式的外在“加载(于质料)”问题 , 应该说是长期存在 , 也是普遍现象 。 遍看文学、影视、音乐、绘画 , 就是属于艺术边缘或外延效用的娱乐领域 , 随意拿来、套用、拖拽 , 甚至直接抄袭、复制、粘贴外来形式 , 见怪不怪、屡见不鲜 。
要说 , 在全球化语境下 , 文化演进发展具有继承性、借鉴性 , 完全意义上的创新既不存在 , 也难可能 , 合理的借用、转置是正常的 , 也是不可避免的 , 但无所顾及、没了底线 , 就是人性异化、灵明之殇 , 所导致的必然是创作枯竭、艺术死亡 。
艺术形式是从质料中开启出来 , 艺术创作是艺术家走进作品的生存现场 , 感受之、融入之、共醉之 , 而非游离于作品现场之外 , 旁观之、镜像之、统摄之 。 画竹大家郑板桥的一段题画留言 , 或许能为我们带来启迪 。 这段题画语录是:“江馆清秋 , 晨起看竹 , 烟光、日影、露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 。 胸中勃勃 , 遂有画意 。 其实胸中之竹 , 并不是眼中之竹也 。 因而磨墨展纸 , 落笔倏作变相 , 手中之竹 , 又不是胸中之竹也 。 总之 , 意在笔先者 , 定则也;趣在法外者 , 化机也 。 独画云乎哉?”从眼前之竹到胸中之竹 , 画家进入了竹子的生存世界 , 从胸中之竹到手中之竹 , 画家将艺术之竹由笔墨、宣纸开启出来 , 呈现竹子的作品存在 。 并且 , 意在笔先是为法则 , 而趣在法外是皈依天地之造化 。 不仅绘画是这样 , 所有艺术形式之创作皆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