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屋离婚协议分割 女方不一定能分房子

大家都知道,离婚的时候房子是大家争夺的焦点,不管是商品房还是农村的自建房,都是这样的 。今天就跟大家一起聊聊,农村宅基地房屋离婚协议分割到底应该怎么分?
在农村,其实这个房子是比较复杂的情况,许多情形下女方要求分割不能获得支持 。因为房子跟宅基地是挂钩的,符合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离婚分割的前提 。
但是在农村 , 一般自建房是男方结婚前盖的房子,跟女方没有什么关系,因此是属于个人财产的 。
婚后共同修建房屋 , 无宅基地使用手续或土地批复手续,没有建筑规划手续,其实也是个人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

农村宅基地房屋离婚协议分割 女方不一定能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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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批准证书、宅基地使用批复均显示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女方主张拥有共同产权,但没有提交证据的 , 不予支持 。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本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 , 需要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过了批准才可以建房子 。
也就是说 , 村民通过申请取得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并不是所有权,故夫妻离婚时宅基地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夫妻仅可对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进行分割 。
因此这个房子什么时候盖的,到底是谁出钱盖的,是不是合法盖的,就成为了关键点 。农村宅基地房屋大部分均由夫妻一方名义或父母名义审批登记,并同时包含其他家庭成员利益 。
因离婚案件本身的特殊性,若涉及其他案外人的利益 , 则无法在离婚案件中直接作出处理 。
在现实里 , 其实也会出现违法加盖的情况 , 这种房屋性质上本身属于违章建筑,无法判决该部分建筑的实际归属,就此类房屋通常仅以分割房屋建筑材料的方式将建房的建筑材料判归实际建造人所有 。
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最重要的财产,所以在对其翻建或修建的过程中,需要将出资比例、建设人员作出事先约定 , 保留好相关证据,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家庭中的争议 。
【农村宅基地房屋离婚协议分割 女方不一定能分房子】因此不管是以后翻新房子,该扩建房子 , 大家最好要保留证据,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