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撞死了野狗直接走了 撞死个狗没看见开车走啦算不算肇事逃逸

【公路撞死了野狗直接走了 撞死个狗没看见开车走啦算不算肇事逃逸】个人看法:
如果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或者在国道 , 省道,县道等,不小心撞伤撞死一条狗,直接开车离开应该不算肇事逃逸 。这是因为:公路是跑车的,不是跑猫狗的!
如果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国道省道县道,不小心撞死了一条野狼,野猪,毒蛇,等野生动物,直接开车离开的话问题可能很严重,这就不是肇事逃逸那么简单了 。有可能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可能会以故意伤害,致死野生动物罪 。除违反交通肇事罪外,还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两法并罪的话,有可能告别夫妻一方,到高墙内吃几年免费的午餐了?。?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高级动物开车撞伤撞死了野生动物 , 因为一个是家里生的,一个是大自然野生的 。
换句话说:假如野生动物开车撞死了高级动物,不负任何法律法规责任的 。开车直接离开也不算逃逸,也理直气壮,理所当然 。野生动物撞到谁 , 咬到谁,毒死谁,咬死谁,都该高级动物活该,倒霉,命该如此!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高级动物制定有:野生动物保护法 。因为野生动物没有制定:高级动物保护法 。所以说野生动物伤害高级动物,不用负任何高级动物制定的法律法规等责任的!
俗话说:神有神道,鬼有鬼道,妖有妖道,魔有魔道 , 猫有猫道,狗有狗道,人有人道,车有车道,官有官道,商有商道,民有民道 。各行其道,互不侵犯,互不干涉,相互信任,相互尊敬,才能相安无事!
我觉得在公路上撞死一条狗,就把狗带走,既然是没有牵绳就当是野狗,吃了狗肉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