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诉前调解优势 诉前调解离婚


通讯员:于景惠
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调解员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六旬老人的离婚纠纷案 。
【发挥诉前调解优势 诉前调解离婚】
戴某与郭某于1979年12月依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孩子,现均已成年 。多年来,双方因性格不合为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 , 夫妻感情破裂,戴某到法院起诉与郭某离婚 。
受理案件后,调解员了解到双方都有离婚的意愿,调解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了诉前调解 。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征求双方的意见,经过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将夫妻共同财产81.6平方米砖瓦平房划归郭某所有 。
诉前调解作为人民法院排难解纷、止诉息争的有力举措,不仅能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还能实现情、理、法相融合,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柳河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高效快捷的优势,以较少的司法资源,有效快捷地解决了大量纠纷,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公正、高效、便捷、多元解纷的司法新期待、新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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