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原文翻译赏析,伤仲永全诗的意思( 二 )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 。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众人,常人 。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至,达到 。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
【赏析】: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 。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 。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 。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 。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 。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 。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 。“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 。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 。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 。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 。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 。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 。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 。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 。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 。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 。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 。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 。“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 。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 。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 。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 。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 。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 。“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