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发文字号正确写法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 2012〕14号) , 2012年7月1日起 , 党的机关公文和行政机关公文统一 。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联合行文时 , 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 , 居中排布 。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 , 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 , 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 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 , 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
例如:
国发〔 2012〕14号
发文机关代字:国
年份:2012
发文顺序号:14号
2.公文标准格式的字体、字号、有什么要求如无特殊说明 , 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 。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
严格按照公文格式写作:
首先 , 公文的文体要合乎规范 , 所谓的文体是指公文的语言体例 , 也就是语体 , 包括语言、字词、文种 。公文的目的在于表达作者的意图 , 这就要求语言简洁明快 , 用词通俗易懂 , 文种恰如其分 。
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 , 每一种公文适用一定的范围 , 表达一定的内容 , 相互之间不能混用 , 例如 , 需要用批复的 , 不能用通知 。
其次 , 公文的格式要合乎规范 。公文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签发人、秘密等级、紧急程度、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机关、附注等部分组成 。每部分的构成都有大致的规范 , 就是用纸、书写、排版、装订也有统一的规定 。
扩展资料
公文文本样式:
份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
****文件
**发[200*]*号
标 题
****(主送机关):
正 文
附件:
****(发文机关) 200*年*月*日 (附注)
主题词:** ** **
抄 报:**** ****
抄 送:**** ****
****办公厅
200*年*月*日印
共印**份
公文的特定格式
(1)信函格式
发文机关标志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 居中排布 , 上边缘至上页边为30mm , 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联合行文时 , 使用主办机关标志 。
发文机关标志下4 mm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粗下细) , 距下页边20 mm处印一条红色双线(上细下粗) , 线长均为170 mm , 居中排布 。
如需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 , 应当顶格居版心左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 , 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 第一个要素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
发文字号顶格居版心右边缘编排在第一条红色双线下 , 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
标题居中编排 , 与其上最后一个要素相距二行 。
第二条红色双线上一行如有文字 , 与该线的距离为3号汉字高度的7/8 。
首页不显示页码 。
版记不加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分隔线 , 位于公文最后一面版心内最下方 。
(2)命令(令)格式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加“命令”或“令”字组成 , 居中排布 , 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0 mm , 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